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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放大招!拟取消安居房、人才房

2023-04-12来源:郑州房产网深圳放大招!拟取消安居房、人才房

  日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修改印发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修改印发稿)》草拟解释提及,目前,深圳住房建设局正在牵头制订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涉及政策,取消了原来的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住房类型,新增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共计产权住房等住房类型。


  减缓完备住房保障体系


  据介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出租住房的意见》的要求,深圳市正在加快完备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出租住房、共计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目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的组织起草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公共出租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保障性出租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稿)》《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因应前进深圳市保障性住房体系调整工作,建立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出租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相适应的配套地价标准,结合地价管理实际工作需要,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启动了《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的修订工作,构成了《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修改印发稿)》。


  白鱼取消安居房和人才房


  《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修订印发稿)起草解释表明,目前深圳市住房建设局正在牵头制订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取消了原来的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住房类型,新增了保障性出租住房(细分为政府的组织配租和社会主体出租两种类型)、共计产权住房等住房类型,同时对保障性住房的租金、售价水平展开了调整。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草拟说明,保障性出租住房主要解决问题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等群体的住房困难。


  其中,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出租住房,申请人条件主要还包括:在本市无房、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确保优惠政策、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等。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人条件主要包括:申请家庭未在本市租住具有确保性质的住房、在本市特定区域无房等。


  租金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不高于同期同地段同品质市场参考租金的90%确认。其中,由政府组织配租的住房,按照同期同地段同品质市场参照租金的60%左右确认。


  白鱼不再决定建设安居房


  1月1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公共出租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稿)》《深圳市保障性出租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稿)》《深圳市共计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印发。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稿)》草拟解释,深圳市公共出租住房户型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以下为主,追加建设筹集的保障性出租住房户型建筑面积以70平方米以下为主,共有产权住房户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


  《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稿)》草拟解释表明,共计产权住房申请条件主要为:深户、在深缴纳社保剩5年、无自有住房、未在深圳市享用过购房优惠政策、5年内未在深圳市出让过或因再婚拆分过自有住房等。共有产权住房售价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单套住房销售价格根据项目销售均价,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


  《深圳市共计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稿)》提出,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原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合乎228号令及其涉及规定条件,可以申请人出售共计产权住房。此外,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决定建设还乡型商品房。已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还乡型商品房,继续按照228号令及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