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完备住房保障体系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住房市场需求的重要措施。转入“十四五”时期,我国以发展保障性出租住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努力实现全体人民寄居有所居于。目前,各地正积极筹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并加强规划、运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增进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从1994年国务院决定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到2007年,全国共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1000多万套。自2008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全国总计动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7800多万套,2200多万困难群众获得住房补贴,帮助2亿多困难群众构建还乡。我国已建成世界上仅次于的住房保障体系。
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减缓发展保障性出租住房的意见》,首次明确国家层面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以公租房、保障性出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
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确保对象向政府申请人,政府既可以获取实物的公租房,也可以给与货币补贴。目前,各地基本做了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问题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重点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筹措建设,通常为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低租金住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今年将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坚实前进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建设筹集保障性出租住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移往住房360万套(间)。
重点筹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头戏”,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
当前,许多城市正大力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并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安居)服务专窗开馆,全市第一支保障性租赁住房巡查监管队伍同期正式成立。北京市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将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其中2023年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8万套(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有关负责人讲解,“十四五”时期,全国初步计划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近900万套(间),预计可解决问题260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可已完成投资3万亿元左右。
保障性出租住房的发展离不开资金支持。中国人民银行明确提出,加快完善住房出租金融政策体系。日前,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与福州市科国企左海集团签订总额4.88亿元的贷款合约并全额放款,支持福州并购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国家开发银行向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所属泉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获取总额14亿元的中长期授信,首笔发放贷款4.6亿元,主要用作购置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
加强规划引领确保质量
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这表明,各地在筹措建设保障性住房时须加强规划引导。
在住房选址方面,以保障性出租住房为例,这类保障性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选址时应尽量靠近工作地点,增进职住均衡,且适合建在公共交通便捷的地方。选址不适合更容易造成供需错配,出现出租率低的问题。
在设施设施方面,保障性住房的设施设施完备与否,直接关系到受保障人群住得好不好。设施设施应跟保障性住房同步规划建设,提高不受确保群体的居住于质量。
此外,专家表示,工程质量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核心。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不应与普通商品住宅同标准、同品质,无法因为是保障房或租赁住房性质就降低标准。特别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严格按照可居住标准改造,并进一步完备配套设施。
不久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收到《关于强化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预防的通报》,要求各地参照相关标准,具体本地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底线要求,制订便于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的技术要点。其中,对室内外防水、噪声、室内空气质量、房屋和家具的外观、设备管线等的标准均给予了明确提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提升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的最重要意义,贯彻解决问题常见问题,让住房困难群众“寄居得进”“住得好”。(记者 亢 舒)